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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审判模式 守护美好家园 ---连云港中院发布资源环境审判白皮书
发表日期:2017-02-09 来源: 作者: 访问次数:

  25日开幕的江苏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省委书记李强讲话中强调,要大力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加大环保执法司法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共同守护良好生态和美好家园。近年来,全市法院在资源环境审判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模式,践行修复性司法,29日,连云港中院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连云港法院资源环境审判白皮书》,此次发布的白皮书共分5个部分19个章节,详细介绍近年来全市法院资源环境审判工作措施、特色和成效,发布会还同步向社会推送了近年来连云港两级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典型案例。这也全市法院首次以白皮书的方式公开展示环资审判工作,体现了连云港中院为加强资源环境司法保护而主动作为和敢于担当的信心和决心。

     连云港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涛发布相关情况,人民法院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省广播电台、扬子晚报、现代快报、新华网以及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广播电台、连云港发布等媒体记者参加。

     近年来连云港法院以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为目标,加大对环境权益的保护力度。率先开展资源环境案件“跨区域”、“三合一”审判模式,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邀请具有资质的环保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建立专家证人制度。依法受理一审资源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466 件,审结352件。资源环境刑事审判方面,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犯罪行为惩治力度,生效判决人数达234人;资源环境民事审判方面,坚持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共判决资源环境侵权者赔偿资源环境损失1.3亿万元;资源环境行政审判方面,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依法监督、及时纠正资源环境行政机关不作为和行政违法行为42件,依法确认和支持合法行政行为192件,引导行政相对人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连云港中院在全国首创“劳役代偿”的环境损害赔偿方式,先后在29起资源环境刑事案件中适用修复性司法判决方式。“劳役代偿”、“异地补植”等创新方式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的多次报道。在全省设立首家资源环境司法保护执行基地,省高院以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推介全市法院资源环境审判经验。连云港市赣榆区环保协会诉王某某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指导全国法院类案审判。两篇裁判文书分别获得全国法院环资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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