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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法院反映初任法官有“资格”无“资本”问题应引起重视
发表日期:2014-07-16 来源: 作者: 访问次数:

 

近年来,随着案多人少矛盾不断加剧,一大批青年干警经初任法官培训后迅速转入审判岗位,东海法院在实践中发现,这些新生审判力量,虽然获得了审判资格,但由于角色转换的时间过短,成长不足,普遍存在有资格资本的现象,亟待引起重视。主要表现:1、实践经验不足。初任法官多为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司法系统的在校大学生,没有经过一定的实践锻炼,在任命为初任法官后,难以将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相结合,知识转化率较低。2、知识融汇运用能力不足。理论教育与实践脱节严重,大学教育分门别类,但法院审理工作需要融会贯通的多面手,一些初任法官面对繁杂沉重的审判工作难以适应。3、庭审驾驭能力不强。初任法官面对情况复杂的庭审无法驾驭,遇到法律知识上的难点及突发状况显得手足无措,不能灵活应变。4、案件审理技巧不足。案结事了要求审判人员具有较高的案件审理技巧,而这也正是初任法官所缺乏的,因此在案件审理中容易出现机械办案的处理方式,导致审判质量不高。

(温爱英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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