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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法院“四个进一步”巩固深化“两评查”活动成果
发表日期:2014-04-22 来源: 作者: 访问次数:

连云港法院“四个进一步”巩固

深化“两评查”活动成果

为落实好省法院、最高法院“两评查”活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巩固深化“两评查”活动成果,近日,连云港中院党组专题进行了研究,通过了《关于巩固深化“两评查”活动成果的若干意见》,提出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两评查”工作。

一是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两评查”工作。要求全市法院将“两评查”作为审判管理的一项常态工作,列入全年审判管理工作计划,并进一步加强“两评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以及物质装备建设。原则上2013年全市各法院评查的庭审与文书数据不得少于2012年同期的数据。其中院领导每年评查庭审、文书分别不少于4件、8份;庭(局)长每年评查庭审、文书分别不少于8件、16份。

二是进一步完善“两评查”方式方法。在各法院自查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员进行集中交叉互查。进一步加强业务条线评查,中院各业务庭局每年至少组织对每个县区法院开展一次庭审评查,至少组织一次条线文书集中评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评查文书,2013年,全市法院网上直播案件、上网文书数量比2012年同比提高20%以上。

三是进一步强化“两评查”成果利用。加强对评查结果的分析点评,每个法院院庭长点评案件庭审不少于10件。建立差错人员戒免谈话与集中培训制度,每半年集中组织一期全市法院案件质量培训班,对差错案件较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由院领导对其约谈与提醒。将“两评查”结果纳入审判绩效考核,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是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构建裁判文书、庭审质量规范管理机制,并加强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落实案件移送、审限变更、排期开庭、开庭公告以及裁判文书核稿、签发等管理措施,着力通过对案件办理各个流程节点的监控与管理,不断提升庭审、文书及案件办理质量。完善审判管理与纪检监察、案件督查的联动机制,充分利用案件监督评查工作平台,加大对错案责任的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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