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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绍刚: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档升级
发表日期:2017-09-14 来源: 作者: 访问次数:

913日,连云港召开全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会上,连云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对全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出部署。

蔡院长强调,要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推动“两项工作”全面提档升级。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一下降、三提高”即案件受理数整体下降,案件审判效率、调撤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全面提高的总体目标,以省高院《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意见(试行)》为指引,重点从三个方面推动工作开展:

一、健全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新机制

全市法院要打破传统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积极构建以分流调解速裁为主要内容的“分调裁”机制改革,畅通“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程序与机制。要构建科学高效的分流机制。各县区法院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自行确定简单案件与复杂案件标准和范围。要建立以效率为导向的集中分流制度,对系列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关联性案件实行集中分流。在立案阶段要加强分流引导,对于可以或者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等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引导当事人选择或者依职权适用相应程序。要规范速裁案件与普通程序的流转对接机制。要健全简案快调速裁机制。要加强立案后庭审前的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主动调解,快速解决矛盾纠纷。要规范速裁程序,明确工作期限,坚决防止久调不决、速裁拖延等问题。要用好督促、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等建议纠纷解决方式,努力做到简单案件来之即办、办之即结、结之即了。要全面推进道交巡回法庭设立工作,推广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机制。积极推进要素式审判,简单案件使用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文书。要完善综合配套改革机制。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建立扁平化、专业化的速裁工作团队。以案定员,合理分配员额法官,争取用少量的审判资源办理占比较大的简易案件,将更多的审判资源投入疑难复杂案件。

二、积极构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

要坚持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多元共治,构建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纠纷解决的工作新格局。积极推动将涉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协调将民事案件起诉率、诉调对接覆盖率等纳入地方法治、综治考评指标体系,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学习推广“无讼村居”创建经验。要坚持司法引导、诉调对接、社会协同,形成社会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解纷合力。要充分发挥司法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广示范诉讼、代表人诉讼、批量案件先行审判等方式,最大限度避免批量性纠纷涌入法院。积极支持各类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形成化解矛盾工作合力。推广在乡镇、村(社区)设立审务工作站、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等做法,深化“乡贤”审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自愿合法、便民利民,建立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升级,形成多元化解、繁简分流和简案快审集中办公、一体化操作的工作格局。推进“一站一室”实体化运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驻站律师的职能作用,有效实现矛盾纠纷充分过滤、合力分流、实质化解。坚持依法处理和多元化解相结合,做好司法确认工作。要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员、驻站律师、“乡贤”等的培训指导,有效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三、不断夯实推进“两项工作”的组织保障。

要精心谋划部署。要主动争取党委、政法委及各相关部门支持,统筹分配人财物等资源。要把优质资源、配置、服务向速裁工作倾斜。要将人民调解员、专职调解员、人民陪审员、未入额法官等有生力量纳入速裁工作团队,配足司法辅助人员,提升速裁工作效率。探索建立分类明晰、权重科学的考核标准。要大力宣传引导。重点宣传各项多元化解机制、繁简分流机制的内容、优势和工作实效,积极引导当事人有限选择非诉讼方式、速裁程序解决纠纷。要注重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依法制裁和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要主动拥抱现代科技。打造“互联网+”分流工作模式,推动将繁简分流程序直接嵌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实现立案后的自动分流。要大胆使用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审判辅助系统、电子送达机制、网上办案平台,不断提高应用水平。要大力推行网上调解、视频庭审等做法。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助力各项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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