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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中院与上海海事法院联合召开《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新闻发布会
发表日期:2017-08-30 来源: 作者: 访问次数:

829日,连云港中院与上海海事法院在连云港中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连云港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顾长洲、上海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荚振坤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上海海事法院荚振坤副院长首先介绍了上海海事法院的基本情况、管辖范围和主要特点,特别介绍了该院连云港派出法庭的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该院连云港派出法庭共受理各类海事海商案件和执行案件534件,同比增长28.4%20171-6月,连云港派出法庭共受理各类海事海商案件和执行案件265件,同比上升4%。为了在服务保障“一带一路”陆海联运大通道建设中与连云港中院形成有效对接,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这不仅标志着双方全面合作的进一步深化,而且体现了两家法院全方位对接海上丝路和丝路经济带陆海联运大通道建设中的司法需求,为“一带一路”提供司法保障服务的工作主动性。

连云港中院顾长洲副院长全面介绍了《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他指出:今年6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哈亚欧跨境运输视频连线仪式上提出了“将连云港-霍尔果斯串联起的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打造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标杆和示范项目”的新的更高要求。连云港市是全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连云港港是江苏省最大海港。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连云港市被确定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节点城市、中哈物流中转基地、上合组织出海基地。江苏省将连云港市确定为“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核心区和先导区。近年来,连云港地区的海事、海商案件也逐年增多,迫切需要实现地方法院与海事法院的无缝对接,提高综合服务保障水平。

《合作框架协议》共四章16条,主要分为基本规定、合作内容、基础保障及其他规定。双方将在案件管辖、巡回审判、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执行工作、诉调对接、海洋生态保护、司法交流合作等方面展开充分的交流与协作。在案件管辖方面,双方将全面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对于立案后经审查属于对方管辖范围的,将及时沟通协调移送管辖,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在巡回审判方面,依托我市赣榆法院海头法庭设立上海海事法院巡回审判点,该巡回审判点将于明日正式揭牌,上海海事法院将定期在该巡回审判点开庭,方便当地群众诉讼。在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方面,双方将加强沟通交流,发挥司法建议功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同时注重总结提炼裁判规则,打造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司法品牌。在执行工作方面,双方将深化执行联动,强化双方在执行信息共享、执行平台搭建、财产查控处置、应急协作等方面的合作力度,完善委托执行、联合执行等执行形式,充分发挥连云港中院和上海海事法院各自在非涉船案件和涉船案件执行过程中的优势,提升执行效率,共同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在诉调对接方面,双方将充分发挥上海海事法院下口村诉调对接办公室和连云港两级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工作站和相关行业协会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机制化解纠纷职能作用,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构建。在海洋生态保护方面,双方将坚持优势互补,打造海洋生态保护司法品牌。在司法交流合作方面,双方将共同推动筹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司法协作论坛”,并在连云港召开。双方将在数据资源共享、联合调研工作、人才培养合作等方面加强保障,共同提升司法水平,致力于建立完善立案、保全、审判、执行及联合调研、案例研讨、信息共享等合作机制,共同打造地方法院和海事法院业务协作示范区。

针对下一步工作开展,双方均表示将以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为契机,充分发挥各方优势,相互取长补短,在更多方面开展深入、务实的合作与交流,共同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

发布会上,同时发布了连云港中院与上海海事法院执行协作相关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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